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6.8萬億總市值創業板終于迎來了期待已久的注冊制改革,對于業內那些已經上市、有意向上市,或正在籌備上市中的led顯示屏企業來說,這是一個必須關注的消息。
當前我國的資本市場體系中主要有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以及去年新推出的科創版。除了科創板采用注冊制,其余板塊皆實行核準制。led顯示屏幾大上市企業,除奧拓電子(002587)在中小板上市外,聯建光電(300269) 、利亞德(300296) 、艾比森(300389)、洲明科技(300232)、雷曼光電(300162)皆在創業板上市,與led顯示屏行業有密切聯系的相關配套領域的企業,又多在創業板上市。此次創業板改革,不僅對已上市顯示屏企業產生影響,同時也對其他有上市計劃的led顯示屏企業產生影響,對那些正處于上市申請流程的企業影響則更為直接。
27日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明確了注冊制實施前后創業板IPO、再融資、并購重組等行政許可事項的過渡安排。
根據該安排,即日起,證監會停止接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但繼續接收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申請。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實施前,證監會將按規定正常推進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對處于創業板IPO發行審核進程中的企業來說,以昨日(4月27日)為界,若企業IPO申請已通過發審委審核并已取得核準批文,發行承銷工作仍按現行規定執行。若已通過發審委審核但尚未取得核準批文,則可自主選擇兩種方式:一種是繼續在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相關制度正式發布前推進行政許可程序,并按照現行規定啟動發行承銷工作;另一種是自主選擇申請停止推進行政許可程序,在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相關制度正式發布實施后,向深交所申報,履行發行上市審核、注冊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啟動發行承銷工作。企業選擇向深交所申報的,由深交所按照證監會在審企業順序安排發行審核工作。
當前led顯示屏企業對資金的渴求十分迫切,而上市是絕大多數企業夢寐以求的融資渠道。在現有幾大上市板塊中,新三板上市門檻最低,但由于融資效果不理想,一些上市后又不乏主動退市,所以led顯示屏企業大多將創業板作為上市目標。畢竟,相對于科創板、主板與中小板,創業板的上市門檻相對要低一些。
四大板塊上市條件
主板/中小板: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度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后)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1項、第5項規定。
創業板: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最低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彌補虧損;
3、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1項規定和第2項“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規定。
科創板: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4、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5、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至少需滿足以上一項條件。
在27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已經明確指出,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重要安排。目的在于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改革,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錯位發展,找準各自定位,辦出各自特色,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
由此可見,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并非是科創板改革的簡單復制,而是與科創板各有分工,以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科創板主要定位于服務“硬科技”類企業,現有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行業分布則相對較為分散,從這一角度來看,創業板或主要針對軟科技、能實現高增長但偏傳統行業的企業試點注冊制。
創業版注冊制改革主要變動:
一、新上市標準
第.一套標準:最近兩年盈利,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目前為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于1000萬元。)
第二套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一年盈利,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
第三套標準:允許科技創新類企業發行具有特別表決權的類別股份。要求“最近一年盈利,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第四套標準:允許符合創新試點相關規定且最近一年盈利的紅籌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其中,對創新試點規則規定的營業收入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綢企業,要求“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第五套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該標準一年內暫不實施。正式實施,同步取消對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的盈利要求。
二、三大變化
1、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
2、支持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上市,市值、營業收入要求與科創板一致。
3、為未盈利企業上市預留空間,預計上市要求高于科創板,改革落地以后再評估實施的時機。
三、交易制度
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此后漲跌幅限制由10%放寬20%(存量股票同樣適用)
四、投資者管理
已開通創業板投資的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后可以繼續交易創業板股票。
新開戶投資者:增設“前20個交易日日均10萬元產量+24個月交易經驗”的準入門檻。
五、退市
豐富完善退市指標,將凈利潤連續虧損指標調整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復合指標,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于5億元”的交易類退市指標和“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規范類退市指標等。
財務類退市指標全面交叉適用,且退市觸發年限統一為兩年,加大“僵尸”企業和空殼公司的出清力度。
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退市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企業上市本是為了通過資本運作獲得更好的發展,但也不乏企業為上市而上市,通俗地講上市就是為了“圈錢”,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一些企業不惜粉飾企業各項指標,達到上市目的后,業績卻很快“變臉”。而隨著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逐步規范與完善、資本市場的透明性、開放性也會不斷擴大,企業粉飾的空間將會越來越小。而對于那些已上市的注水企業,對于粉飾財報,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的企業,將更容易觸發退市風險。